《湖北省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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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湖北省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工作,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办法》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球探足球比分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我局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出台《湖北省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范湖北省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工作,加快构建以知识产权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管理机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系统,推进市场监管差异化、精细化、智慧化,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五个部分,共计18条。
第一部分:总则,共5条。明确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及责任分工。
第二部分:失信行为认定及管理,共5条。明确了失信和严重失信行为的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置程序和管理措施。
第三部分:信用监管应用,共4条。明确了企业主体信用评价分级分类及信用监管,鼓励支持开展信用激励、信用承诺及信用评价等事项。
第四部分:监督与责任,共2条。明确了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工作工作人员的职责义务及法律责任。
第五部分:附则,共2条。明确了本《办法》解释部门、实施期限。
三、创新举措
1.《办法》明确7项信用管理措施,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部门组织编制本区域内失信主体管理清单并予以公开,并根据清单依职责组织实施管理措施。
2.《办法》明确知识产权信用风险评价指标由企业通用型指标和知识产权领域指标构成,无知识产权信用信息企业主体不评分、不分级、不分类,信用风险评价指标每年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
3.《办法》明确实加快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各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部门充分利用企业主体信用风险评分和分级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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