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知识产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省知识产权局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电子版可从湖北省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获取()。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邮编:430071,电话:027-8675905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知识产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聚焦知识产权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和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政务公开质量,不断加强决策公开、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和制度规范,以公开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持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助力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用权公开。按照新“三定”方案和新修订的《专利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了我局权责清单并按及时进行了公开;年初制定发布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增加了决策预公开力度;代省委、省政府起草《关于进一步强化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拟制《湖北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以及起草《湖北专利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过程中,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网上征集等渠道充分听取了知识产权基层管理部门、企业、高校院所、服务机构及协会的意见,确保了重大决策事项运行过程公开。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六稳”“六保”政策的发布解读。疫情期间,我局为支持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抗击疫情,及时出台了服务企事业单位的7条举措,从为专利和商标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强化专利信息服务等7各方面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和科研单位抗疫研发,我局及时将服务举措和办理流程在网上公开,并委托服务机构开展线上解读培训,保证了信息的知晓度。局领导带头深入地市州、企业、高校调研,面对面解读相关政策举措,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局网站开辟“湖北知识产权助力疫后重振”专题,及时发布抗击疫情相关信息和市场主体利用知识产权走出困局的经验展示,有效提振了信心。
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武汉代办处服务流程,开展非接触性服务,利用线上咨询、在线预审、网络办理等方式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加强全省知识产权统计信息发布,市场主体可轻松掌握自身知识产权工作进展。及时公开全省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方案及办案指南,通过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相关规则、标准和结果信息,以及时、全面的公开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的公正性。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制定并实施省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以局门户网站升级改造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修订完善省局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和政策解读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制定省局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确保安全平稳运行,认真执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强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审核把关,经常性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促进全局人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不断提升,确保了全年信息安全,无失泄密事件发生,顺利通过省委保密专项检查。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共计491条。政策法规4条,综合政务35条,规划计划3条,财政预决算及绩效评估4条,政府采购信息9条,发布全省数据16条,行政执法信息3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34条,保护工作30条,疫情防控21条,知识产权服务信息28条,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36条,教育培训9条,建议提案办理13条,党建工作13条,扶贫工作6条,地方知识产权工作201条,其他工作26条。协调省电视台参与局重大活动直播报道5条,在湖北日报组稿发布知识产权专版2次,在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知识产权报、湖北日报、荆楚网等省级以上媒体刊发报道600余条次,微信公众号共推送734条图文消息,官方微博共推送392条,长江云新媒体平台上共发布116条政务信息,新开设局百家号推送微信公众号信息190条,累计阅读量达到483万次。
主动通过湖北知识产权发展报告、湖北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中国知识产权报等渠道公布我局政府信息。此外,在受理大厅还设置公共计算机自助服务区,开设自助展台,方便公众查询相关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2 |
规范性文件(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文件) | 1 | 1 | 5 |
其他文件 | 112 | 19 | 3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4 | +9 | 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30.02万 |
三、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从申请主体上看,均为公民个人申请。从涉及内容上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监管1件、知识产权相关数据统计2件,均按规定时间办结。从提交方式上看,均为网络平台申请。从答复结果来看,结论为同意公开1件,已主动公开并渠道指引的1件,部分公开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管理存在标准化、规范化不够的问题。2020年,我局进一步修订完善局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策解读制度和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向机关各处室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但我局信息公开还存在信息发布质量不高、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的问题,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重点加以解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3件,其中主办4件,会办9件,目前均已办结并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公开专栏上予以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