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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2-04-26 09:35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索引

页码

一、部门概况

3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5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7

四、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9

五、相关建议

11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13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13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4



概 要

名 称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评价年度

2021年度

评价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

预算金额

5988.02万元

评价分数

85

评价等级

有效调查问卷

124

满意度情况

96%

绩效目标

实现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分别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维度对项目进行评价,最终评定综合得分为85分,评价等级为“良”。从绩效评价的得分情况来看,2021年度省知识产权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知识产权工作,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保护、管理等各环节提质增效,成效显著,但在预算管理及绩效管理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评价问题

简要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预算编制不精细,未按照二级项目予以细化,尚未形成成熟稳定的项目库。

(二)绩效管理方面。一是部门整体绩效指标侧重于产出指标,绩效评价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部分绩效指标值设置不合理,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

(三)项目管理方面。知识产权领域奖补资金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精细化管理,加强对奖补项目的全流程管理。

评价问题

简要建议

(一)预算管理方面。有序开展预算项目库建设,对所有预算支出实施项目化管理,推动预算精细化管理。

(二)绩效管理方面。有序推进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实现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细化量化,保证绩效指标关联性强、考核全面。

(三)项目管理方面。完善奖补类项目配套管理制度,保证奖补资金项目实施过程公平、公正、合法合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评价结果

应用建议

对2021年度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的监督管控,能够通过本报告发现2021年绩效目标未达成或目标制定明显不合理的情况,通过原因总结、分析,为部门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为以后年度提高预算编制精度、优化项目管控提供参考,切实提高履职效能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XYZH/2022WHAA20652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我们接受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的委托,于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29日对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进行评价,本次绩效评价的范围及工作内容已经与省知识产权局进行了沟通。我们绩效评价工作是在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提供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调查、比较分析、访谈、资料审阅等方式进行的。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评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实施我们认为必要的评审程序,并向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如实反映评审程序的实施情况及评审结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及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我们的评审经验及职业判断,实施我们认为必要的评审程序,如实反映评审结果。除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另有规定的情形之外,我们的报告仅限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拟定的范围使用,不做其他任何用途。现将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的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鄂办文[2019]68号)的相关规定,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是主管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的行政机构,内设办公室、规划发展处、保护协调处、运用促进处、商标和地理标志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等六个职能处室。局机关注册地及办公地址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当前局机关行政编制43人,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数46人,退休人员18人。

(二)部门预算管理及整体收支情况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各项经费收入和支出一律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离退休经费、公费医疗经费及其他各项经费。根据省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控制数,规划发展处(财务)负责编报知识产权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离退休经费、公费医疗经费等经费预算。项目经费由各处室,结合局内重点工作和业务工作需求,在规划发展处的统一组织下,在规定的时间内编报,经分管领导审批,上党组会研究通过后,规划发展处统一编制局机关年度部门预算。

1.预算收入

2021年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本级部门年初预算总收入3,33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45.55万元,其他收入90万元(实有资金账户经费)。

2021年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本级部门调整预算后总收入5,86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59.72万元,其他收入0.92万元(实有资金账户经费)。预算调增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专利奖奖励经费700万元、新一代信息化工程经费106.33万元、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2050万元。

2.预算支出

2021年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本级部门年初预算总支出3,33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6.55万元,项目支出1,849.00万元。

2021年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本级部门调整预算后总支出5,988.02万元(含上年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488.61万元,项目经费支出4,499.42万元。

3.决算支出

2021年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本级部门决算总支出5,86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4.85万元,项目支出4,459.02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24.15万元。

(三)部门工作任务

1.部门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聚焦知识产权服务高质量发展,着眼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提高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构建、完善知识产权运用,提升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占全省经济的比重,截止2025年全省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

持续推进建立严格、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整体工作格局,年度专利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在90%以上。

加强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涵盖湖北省17个市州的宣传,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保障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品牌强省建设,提升湖北省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影响力和品牌示范引领作用,扩大品牌经济效应;大力扶持发展注册商标、地理标志、高价值商标品牌,推进地理标志、商标等品牌发展和保护,发挥品牌在助推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2.2021年度绩效目标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整体部署,以部门发展长期发展目标为导向,2021年绩效目标在长期目标按年度进行规划、分解的基础上,确定2021年度工作部门整体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如下:

(1)开展多种形式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平台;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截止2021年全省万人发明专利有用量达到12件,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人数不少于700人。

(2)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显著、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具有行业标杆影响力的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单位。高价值培育项目数100项左右,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数量不少于10家,运用示范单位数量37家左右。

(3)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各项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效能,拓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覆盖面。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护航服务不少于18家,软科学项目获批立项件数不少于5件。

(4)品牌建设环境不断优化;商标注册及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的申报,商标注册总量、驰名商标、地理标志逐年增长。新增地理标志注册不少于6件,新增驰名商标申请不少于3件,品牌运用示范项目不少于8个。

  1.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对部门各预算项目资金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系统评价预算项目实施质量、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发现部门绩效目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总结预算项目实施经验,及时调整和优化局机关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绩效指标,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预算挂钩,强化部门支出主体责任,保障好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以后年度项目资金的使用提供决策参考,促进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持续提高知识产权领域公共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科学发展进程。

(二)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3.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能够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4.重点核查原则。对于大额支出、新增项目、效益明显的项目,容易出现管控问题之处,进行重点核查。

(三)评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鄂财绩发[2020]3号);

5.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21年相关公开信息、2021年决算报表及财务资料;各处室工作总结及项目实施资料等;

(四)评价方法

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评审主要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遵循投入产出和绩效管理基本原理,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重点围绕部门职能、目标、项目与预算的匹配关系,部门管制度保障情况,部门履职的有效性、资源配置有效性和满意度等方面开展评价。

(五)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的原则及绩效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应当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采用计划标准。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从投入(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职能目标完成情况)、效果(履职效益)等四个方面采用计划标准设定,涵盖了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根据绩效评价原则及各项资金特征,结合各职能部门工作目标,设定了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通过分析评分的方式全面评价资金投入、过程管理、产出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 项一级指标、7 项二级指标、36项三级指标。具体指标体系的构成、评分标准、分值及得分情况见附件二。

(六)评价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评审项目组通过对评价对象前期调研,确定了评价的目的、方法以及评价的原则,根据被评价项目的内容和特征制定了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以及评价实施方案,确定所需资料清单、社会效益调查问卷,由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进行前期资料准备。

2.组织实施

根据评审工作方案,对服务对象进行现场评审和调查,进行数据采集,完成数据核实和分析,获取各项绩效评价指标的相关数据资料,在社会效益及满意度调查方面,评审组进行社会调查,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共收集有效调查问卷124份。

3.分析评价形成报告

评审项目组按照绩效评价的原则和规范,对取得的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逐项进行评分、分析,汇总各方评价结果,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项目组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在项目组内进行讨论修改。

  1.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指标体系,评审组经过评审,湖北省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5分,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

(一)投入指标

投入指标,该指标设置总分值15分,评价得分9.5分。

其中目标设定方面设置分值9分,评价得分7.5分,扣分1.5分,主要原因是:(1)绩效目标值未按照二级项目细化分解,省知识产权局以“知识产权转化引导及发展专项资金”一个项目申报,内部采用二级项目管理,但在指标设置方面未与二级项目形成明确的关联关系;(2)绩效目标的目标值未按照清晰可衡量的原则设置,(1)“高价值培育项目数100项左右”,“左右”并非是一个清晰的指标值;(3)绩效目标未按照尽量从严、从高设定的原则设定,部分绩效目标值设置偏低,如2021年度新增地理标志注册不少于6件,完成值25件,完成率416%,且2020年度该指标值为28件,本年度指标值较上年下降。

其中在预算配置方面设置分值6分,评价得分2分,扣分4分。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控制率≥100%,扣2分;(2)重点支出安排率方面,省知识产权局以“知识产权转化引导及发展专项资金”一个项目申报,根据预算申报表,内部按照费用分类细分二级项目(约33项),重点项目不突出,扣2分。该项指标具体评分结果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扣分

投入指标(15分)

目标设定

(9分)

绩效目标申报目标

3

3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3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1.5

1.5

预算配置

(6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

2

0

2

“三公经费 ”变动率

2

2

重点支出安排率

2

0

2

合计

15

9.5

5.5

(二)过程指标

过程指标,该指标分值35分,评价得分31分。

其中预算执行方面设置分值15分,评价得分13分,扣分2分,主要原因是:(1)支付进度率为97.93%<100%,按照评分规则,扣1分;(2)结转结余率为2.07%>0,按照评分规则,扣1分。

其中预算管理方面设置分值15分,评价得分13分,扣分2分,主要原因是:项目单位预算管理方面,未严格按照预算批复使用资金,二级项目间有预算调整,且调整手续不完善,未按照《湖北省知识产权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确需调整预算时,需经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来履行调整手续,扣2分;

其中资产管理方面设置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省知识产权局在资产管理方面,制定并执行《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无闲置资产,管理规范。该项指标具体评分结果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扣分

过程指标(35分)

预算执行

(15分)

预算完成率

2

2

0

预算调整率

2

2

支付进度率

2

1

1

结转结余率

2

1

1

结转结余变动率

2

2

公用经费控制率

2

2

“三公经费 ”控制率

3

3

预算管理

(1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4

3

1

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合规性

6

5

1

预算信息公开性

2

2

基础信息完善性

3

3

资产管理

(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

2

资产管理安全性

2

2

固定资产利用率

1

1

合计

35

31

4

(三)产出指标

产出指标,该指标分值39分,评价得分33.5分。在单位职能目标完成情况方面,整体完成情况较好,除培训宣传人数受新冠疫情影响未能完成外,其他均超额完成。但部分绩效目标设置较为保守,偏差率较大。具体扣分项目为:宣传培训人数目标值700人,完成值673人,完成率为96.14%,扣1分;教育试点学校数量目标值10家,完成值20家,完成率200%,目标设置较为保守,扣1.5分;新增地理标志注册目标值不少于6件,完成值25件,完成率416%,目标设置较为保守,扣1.5分;软科学项目立项件数目标值5项,完成值14项,完成率280%,扣1.5分。该项指标具体评分结果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扣分

产出指标

(39分)


单位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39分)

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人数

3

2

1

高价值培育项目数

3

3

教育试点学校数量

3

1.5

1.5

运用示范单位数量

3

3

海外护航服务数量

3

3

软科学项目立项件数

3

1.5

1.5

新增地理标志注册

3

1.5

1.5

新增驰名商标申请

3

3

品牌运用示范项目

3

3

全省专利授权量

3

3

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

3

3

全省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3

3

全省有效商标注册量

3

3

合计

39

33.5

5.5

(四)效果指标

效果指标,该指标分值11分,评价得分11分。湖北省2021年度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09件/万人,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50.26亿,同比增长54.4%,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显著。

在满意度方面,我们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共收集有效调查问卷124份,经统计计算满意度为96%,满意度较高,履职效益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该项指标具体评分结果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扣分

效果指标(11分)

履职效益

(11分)

社会效益

3

3

经济效益

3

3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5

5

合计

11

11

  1. 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局机关行政编制人员数量超出核定标准

政府机构法定、职责法定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本质要求,也是当前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截止2021年底,省知识产权局人员编制为45人,实有在职人员46人,超编率102%。

(二)预算编制不精细,未按照二级项目予以细化,尚未形成成熟稳定的项目库。

项目作为部门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预算支出应当全部以项目形式体现,并基于项目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在对项目立项管理上,应当配套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用以规范立项依据、实施期限、支出标准、预算需求等要素。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在财政预算申报中,将项目支出预算全部在“知识产权转化引导及发展专项资金”一个项目中申报,总预算金额1719万元,并未将二级项目预算予以细化上报。在实际工作中,将总预算汇总过程所形成二级项目(约33项)的预算自行整理;在已确定二级项目中并未按照各处室部门职责、项目实施性质及目的等共性特征进行分类,而是按照费用分类作为二级项目,例如申报“其他知识产权事务-差旅费67.6万元”、“其他知识产权事务-各类评审劳务费70万元”,且申报预算测算依据不充分,申报的差旅费无年度出差计划及标准明细。

由于省知识产权局对预算采用上述方式进行管理,无法形成标准明确、成熟稳定的预算项目库,以及基于项目库立项的管控程序、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绩效指标侧重于项目支出绩效,绩效评价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与标准的设置,应当围绕部门职责、业务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益和服务满意度方面,按照不同维度、不同权重予以设置。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当前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主要集中于产出指标,侧重于项目支出绩效,未能清晰展现部门整体预算绩效与基本支出绩效、项目支出绩效、专项资金绩效之间的层次、勾稽关联关系,未能清晰体现部门二级项目、一级项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层级汇总关系,难以体现出部门预算支出与部门绩效之间的衔接对应关系。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在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与管理制度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应当持续优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流程,不断建立健全部门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和分类型个性化指标体系,将绩效目标、绩效评分、绩效应用与部门预算、职责紧密关联,保证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

(四)部分绩效指标值设置不合理,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

绩效指标值应参考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科学设定指标值。指标值的设定要在考虑可实现性的基础上,尽量从严、从高设定,以充分发挥绩效目标对预算编制执行的引导约束和控制作用。避免选用难以确定具体指标值、标准不明确或缺乏约束力的指标。在指标值设置上应当遵循适度压力的原则,具有一定挑战性和压力性,原则上,相同指标的指标值设置应当较上年完成情况有所提升。省知识产权局设置的部分指标值偏低,如(1)2021年度新增地理标志注册不少于6件,完成值25件,完成率416%,且2020年度该指标值为28件,本年度指标值较上年下降。(2)2021年度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数量不少于10家,完成值20家,完成率200%;但2020年该指标值为20家,本年度指标值较上年下降。

2021年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人数目标值不少于700人,完成值673人,完成率为96.14%,未能实现年度绩效目标。按照内部管理的二级项目预算情况,部分二级项目存在超预算和相互挪用挤占的情况,例如(1)品牌提升宣传项目预算支出57万元,实际执行71.8万元,超出预算14.8万元的部分,占用品牌培育创新项目的预算支出;(2)三大工程维护服务项目预算支出42万元,实际执行49.7万元,超出预算7.7万元的部分,占用知识产权服务项目的预算支出。上述预算调整未见相关制度管理规定或预算内部调整程序。

(五)知识产权领域奖补资金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精细化管理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专利类)、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建设项目通过部门项目支出发放奖补资金,其中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申报预算200万元,实际执行50万元;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专利类)项目申报预算210万元,实际执行135万元。在发放管理上,采用与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相一致的方式进行,按照“申报-评审-公示-确定-验收”等管理流程进行,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制定了各类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实行奖励和补助两种方式,但并未将各类项目申报资格条件、奖补发放标准、发放时间、验收条件、奖补资金使用范围等予以细化,在评审发放环节,按照资金预算选择项目库前N名进行资金平均分配,而非以项目申报单位资格条件、实施质量作为项目资金的发放的依据,不利于项目申报单位从根本上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方面的质量,不利于发挥财政资金社会引导作用。

  1. 相关建议

(一)有序开展预算项目库建设,对所有预算支出实施项目化管理,推动预算精细化管理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应当根据本机关履责情况及部门发展绩效目标,结合既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执行情况,按照项目实施目的共性特征,如专项奖励资金、宣传活动、平台运维服务等进行细化分类,或者处室职责及各项活动实施的紧密程度进行立项,着手建立预算项目库,逐步形成稳定、成熟的预算支出体系,实现预算项目编制标准化、模块化、科学化、常态化的目标。在对预算项目的管理上,可以按照跨年度持续型项目、常规性年度项目和新项目进行管理,对于新项目支出立项应当配套评审管控措施,对于缺少预算支出标准的,应当及时完善配套制度,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精细化程度。

在二级项目在财务核算管理上,应当建立辅助明细账,以便于实现二级项目预算、执行的有效监管,以确保项目实施内容不脱离预算规定范围,项目实施金额在预算额度内。

(二)有序推进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实现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细化量化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应当根据《湖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等发展规划、部门职责、政策意图,确定部门绩效目标,并以绩效目标作为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在对部门绩效目标进行逐步分析、归纳、分解的基础上,细化工作任务清单,通过具体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指标值的设定要在考虑可实现性的基础上,尽量从严、从高设定,避免选用难以确定具体指标值、标准不明确或缺乏约束力的指标。一级项目绩效目标具有统领作用,二级项目是一级项目支出的细化和具体化,反映一级项目部分任务和效果。一、二级项目之间绩效指标应当是有机衔接的,确保任务相互匹配、指标逻辑对应、数据相互支撑。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应当采用上述科学的方法规范绩效指标体系的建设,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及项目实施的特点,设立个性指标,并不断优化整理,从而形成绩效指标库。绩效指标应当包括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四类一级指标,原则上每一项目均应设置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应当关注绩效指标的全面性、整体性。在社会服务满意度方面,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在官方网站、服务窗口、项目申报通知或指南等处设置问卷链接二维码,建设社会满意度调查社会取样渠道。同时应当以制度化的方式,将绩效指标完成值取值方式、绩效指标赋分规则、绩效评分体系评分规则,保证整个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公开透明、有据可依。

(三)完善奖补类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奖补资金支出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应当根据专项资金实施情况,完善奖补资金的配套机制,明确奖补资金发放的资格条件、办理程序,以及发放的标准以及终止发放、资金管理、验收标准、奖惩监督方式等,选择以资格条件为前提的政策导向作用,增强专项资金在社会申报中的预期,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引导、激励作用。通过加强奖补项目的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奖补资金项目公平、公正,实施过程的合法合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实施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对2021年度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的监督管控,能够通过本报告发现2021年绩效目标未达成或目标制定明显不合理的情况,通过原因总结、分析,为部门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为以后年度提高预算编制精度、优化项目管控提供参考,切实提高履职效能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本次绩效评价报告作为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有利于逐步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有助于提高项目实施决策水平,并为下一年计划资金的科学分配及管控积累了经验,同时也强化了绩效评价结果在资金分配环节的应用,进而达到提高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目标。从根本上有效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各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1. 主要经验及做法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在2021年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显著。2021年度,全省专利授权总量15.5万件,同比增长40.93%;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6.09件/万人,同比增长29.65%;PCT专利申请1691件,同比增长12.43%。全省专利转让许可登记备案1.87万件,同比增长37.96%。全省商标注册量为18.47万件,同比增长26.02%,截至2021年底,全省有效商标注册量过84万件,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拥有量位居全国前列。

(一)明确发展定位,提高知识产权绩效目标站位

省知识产权局制定《湖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保障措施,对未来五年的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未来各项工作开展明确目标、指明方向。2021年12月,省委、省政府首次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重要工作绩效目标。

(二)开展多项精彩活动,营造鼓励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省知识产权局开展举办第一届“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第三届湖北地理标志大会暨品牌培育创新大赛、4·26知识产权宣传周、首届湖北专利奖等公开活动,活动方式多样,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宣传效果显著。

2021年6月,湖北省作为中部地区唯一省份,成为全国8个首批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省份之一,获得中央财政资金1亿元,并按照《湖北省促进专利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专利转化应用,为湖北快速实现疫后经济重振提供助力。

  1.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二: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武汉分所

中国武汉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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