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三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知发〔20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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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高效率运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制订《湖北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湖北省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实施方案》《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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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湖北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2.湖北省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实施方案
3.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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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19年3月1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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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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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是高效运用和有效保护的前提,是推动知识产权资本化、产业化及市场化的基础和条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18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品牌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组织实施“湖北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2019-2021年),方案如下。
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知识产权量质提升为目标,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推动产学研服协同培育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法律状态稳定、具有战略性、前瞻性、能够引领产业创新发展的高价值知识产权。
通过3年建设,培育300件高价值专利、开发100项高价值专利产品,新增60件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60个高价值专利组合,引导一批具有高价值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做大做强。
(一)引导高校院所开展技术源头创新。鼓励高校、院所围绕产业特色优势学科确立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策略和路径,创造具备技术价值、法律价值、市场价值、战略价值以及经济价值等多个维度的原创高价值专利。
(二)引导企业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鼓励企业围绕产业产品创新瓶颈及“卡脖子”技术,确立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策略和路径,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及组合。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围绕主导产品核心关键技术强化技术预见性以实现高水平创造,形成自主创新的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和行业标准。
(三)建立“产学研服”合作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围绕主导产品核心关键技术强化技术预见性以实现高水平创造,共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示范中心。
(四)引导服务机构创造高质量知识产权。鼓励服务机构参与企业、高校高价值专利的产出流程服务工作,开发便利化的专利质量评估应用程序和潜在价值信息检索程序,建立健全全省相关重点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数据库。
(五)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和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实施制造业品牌提升、农产品品牌转化、服务业品牌示范三项行动,推进行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建设,促进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密集型产业发展,提升“湖北制造”的影响力和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公共品牌。
(一)设立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专项。对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实施主体,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实际需要专项予以支持。全省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制定出台具体的配套政策措施予以配套,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组织管理体系。支持高校、院所与省内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加强专利信息大数据挖掘和利用,形成一批基础和核心专利,强化研发过程专利分析,创新风险管控,提升高价值专利产出效率和质量。
(三)建立高价值知识产权联盟。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围绕产业技术创新,构建以高价值知识产权为纽带的知识产权创新联盟。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围绕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专利竞争态势培育高价值专利,按创新链、产业链发展布局绘制产业高价值专利地图。
(四)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完善商标品牌价值评价机制,持续开展商标品牌创建和品牌示范企业建设,提高湖北制造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加大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力度。举办湖北省首届地理标志大会,开展我喜爱的湖北品牌、十佳地理标志评选活动,推进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的优质农产品商标品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集群。
(六)加强组织领导。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全省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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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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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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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属战略性资源,是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参与国际竞争的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探索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新路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2019-2021年)。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的重要指示,以及省委省政府实施开放先导战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面对国际间日益增多和复杂的知识产权摩擦与斗争态势,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有效降低或规避企业“出海”中知识产权潜在风险,提高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和国际竞争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湖北优势企业、产业走出去。
力争到2021年,引导重点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分析、布局、预警,提升重点企业纠纷应对能力,引进培养一批海外知识产权实务型人才,重点培育100家主动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国际经济活动、掌握知识产权的话语权和主动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PCT国际专利申请累计达到1000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数量稳步增长。
(一)开展海外知识产权检索分析。支持重点企业围绕核心技术或主要出口产品,针对海外技术发展趋势、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状况,加强预先检索,进行目标市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掌握目标市场的知识产权竞争态势,为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做好充分准备。
(二)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主动布局。支持重点企业以海外知识产权分析为基础,以知识产权创造和有效知识产权保护为抓手,采取申请、转让、许可、并购、技术合作及借助产业联盟合作等多种方式获得海外知识产权,逐步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利组合与专利池。
(三)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指导重点企业及时掌握主要海外目标市场知识产权竞争动态,及早发现或预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风险。指导重点企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申请备案。支持保险公司探索开发知识产权海外保险等产品,鼓励重点企业先行先试,从而降低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防控及维权成本。
(四)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指导重点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流程和应对预案,通过完善起诉、应诉手段,实施积极的应对举措,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利益。实施主动的维权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巩固和拓展海外市场。
(五)建立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管理策略。支持企业探索建立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管理策略,指导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工作顶层设计,制定企业内部的海外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管理制度,配备国际化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团队,逐步完善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六)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探索我省企业专利、商标海外维权渠道和运行机制,建立重点企业海外维权专家智库,积聚知识产权高端人才,有效提升企业海外维权能力和效率。
(一)设立海外护航专项资金。对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实施主体,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实际需要专项予以支持。全省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制定出台具体的配套政策措施予以配套,形成工作合力。
(二)选择重点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每年遴选产品出口、海外投资与并购、国际技术合作等重点企业,纳入海外护航工程项目库,支持其开展知识产权分析、布局、防控和应对机制建设,并逐步完善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三)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依托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搭建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服务平台,面向重点企业发布重点目标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知识产权纠纷典型案例等,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专家库、海外护航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库、海外护航重点企业信息库。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和国内外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整合全省各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中心和工作站,组建“湖北省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实现知识产权海外护航服务全覆盖。
(四)建立部门间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商务厅、武汉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间的企业“走出去”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信息的沟通传递,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企业“走出去”。
(五)搭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桥梁。加强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交流,形成多元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机制。借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知识产权仲裁与调解中心纠纷解决渠道的作用,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和境内外品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解决海外知识产权争端提供国际化及专业化的服务支撑。
(六)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面向我省企业举办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应对、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等专题培训班,分期分批培训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法务人员,试点企业高层管理和法务人员受训覆盖率达到100%。
(七)加强组织领导。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全省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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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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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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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运用是知识产权价值的重要体现,也是知识产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为加快湖北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进一步促进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发挥其在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方面的示范效应,组织实施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引导本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全省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有效转化,提升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
通过3年建设,促进300项知识产权有效转化运用,推动20所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100家企业成为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显著、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具有行业标杆影响力的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
(一)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运用示范
1.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运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完善知识产权利益分配制度,探索知识产权处置权、定价权、分配权等机制。
2.建立健全与产业合作研发机制。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知识产权为纽带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提高创新效率、提升创新质量,实现知识产权运用的良性循环。
3.推动知识产权运用。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制定并实施与自身发展相匹配的知识产权战略,围绕产业优势学科培育、盘点、挖掘高价值知识产权并在省内转化,将优质科教资源转化为创新效益。
4.培养专门知识产权人才。针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管理层、科研人员、教师、学生,开展形式多样、侧重点不同的知识产权培训,提升全员知识产权意识。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知识产权学院、成立知识产权研究机构或者开设知识产权课程。
(二)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示范
1.促进企业知识产权运用。企业通过专利许可、转让、质押融资、保险,商标国际国内注册、许可使用、专用权质押、品牌管理,地理标志运作模式构建、许可使用等方式,盘活用好知识产权资产,畅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实现知识产权从单一效益向综合运用效益转变。
2.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企业建立主导产品、主要领域的关键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数据库,健全贯穿立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运作等经营全流程的知识产权运用机制,强化对产业链的整体控制力和资源的整合配置力。
3.推动知识产权运用。鼓励企业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制定并实施与商业竞争相匹配的知识产权战略,实现对知识产权的科学管理和宏观运用。倡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与标准前瞻研究,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拓展知识产权运用模式。
4.企业知识产权量质提升。企业近三年发明专利拥有量、商标注册量、地理标志产品拥有量年增幅应该在全省企业平均增幅以上。鼓励企业开展国际专利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布局。
(一)设立示范工程专项。对完成任务的示范单位,湖北省知识产权局专项予以后补助经费支持。全省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制定出台具体的配套政策措施予以配套,形成工作合力。
(二)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优先支持示范单位开展重要发明专利申请加快审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新一代湖北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检索及分析系统运用、商标地标富农等工作。
(三)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充分发挥武汉专利代办处和武汉、襄阳、宜昌商标质押受理点作用,为专利、商标质押融资提供便利。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围绕示范单位需求开展专利托管运营、专利保险、商标贷等新型服务。支持示范单位知识产权融资服务需求,协调有关机构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绿色通道。
(四)优先支持申报事项。对符合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湖北省专利奖、中国专利奖,中国商标金奖“商标运用奖”、“商标创新奖”,上市后备企业“金种子”、“银种子”等申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示范单位。
(五)完善管理体系。联合国内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组织示范单位高层、高管、管理人员开展定向知识产权培训、交流和表彰活动。定期在“品牌湖北”栏目宣传推广示范单位工作经验,发挥示范单位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
(六)加强组织领导。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全省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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